一、离婚前把存款转走可以吗
离婚之前单独将双方共有的存款转出是不合规且不可取的,因为此举很可能被判定为恶意处置夫妻共有财产。在进行离婚财产分配时,对于故意隐藏、转移或者损毁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其所应得的财产份额可能会相应减少乃至完全丧失。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拥有同等的处理权利,这就要求他们必须遵守诚信原则,不得恶意侵占或损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离婚前把存款取现金用掉会判刑吗
离婚前刻意将存款取出并转换成现金使用,可能会引发不利的法律效应,但一般情况下并不会直接导致刑事责任的追究。
然而,这样的举动可能会被视为恶意转移夫妻共有财产。在涉及到离婚财产分割的诉讼中,法官极有可能判决将其所有资产进行适度缩减或者干脆不予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离婚前把存款转给父母可以吗
在离婚之前未经配偶同意而擅自将共同存款转至父母名下的行为是极为不当和不合法的,这种情形极有可能被视为蓄意转移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在涉及到离婚财产分配的法律程序中,对于那些故意隐瞒、转移或损毁共同财产的一方,法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裁决,包括减少其应得的财产份额或者直接剥夺其财产所有权。夫妻作为共同财产
的所有者,在财产的使用、处置等方面享有同等的权利与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离婚前私自转出共有存款属违规行为,或被视为恶意处置财产,影响财产分配。故意隐藏、转移、损毁共有财产者,将面临财产份额减少甚至丧失的后果。夫妻应平等处理共同财产,恪守诚信,不得侵害对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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